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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中嗜肺军团菌检测

更新时间:2015-05-05 浏览次数:1929

2013年上海市质量技监局组织开展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中嗜肺军团菌检测能力验证"活动,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参加单位

  本次能力验证活动共有46家检测机构参加,参加单位均已获得所参加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覆盖了本市所有具备该项目检测能力的获证单位。

  二、比对过程

  本次能力验证样品分为A、B两个水平测试样品和阴性样品,A水平样品为嗜肺军团菌1型,B水平样品为其他嗜肺军团菌血清型,两水平样品之间嗜肺军团菌的血清型不同;阴性样品则不含嗜肺军团菌。每个检测机构检测A、B两个水平和阴性共三份样品,检测目标值略有差别。

  本次能力验证经过盲样制作、样品分发、样品检测、数据分析等几个过程。其中盲样制作又分为盲样设计、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等步骤。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验证提供者)及时对检测机构上报的初测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向市质量技监局报送了中期报告。市质量技监局对初测结果不满意单位发出《关于2013年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中嗜肺军团菌检测能力验证中期结果的通知》,要求结果不满意单位暂停向社会出具该项目(参数)的证明数据和结果,待补测合格后方可恢复。
因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而参加本次能力验证补测的共有22家检测机构,另有2家检测机构(上海疾控生物工程检测评价中心有限公司、上海轻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因故未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初测,市质量技监局要求其须参加能力验证补测。所有检测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补测,提交了结果报告单,初测结果不满意的22家检测机构还提交了整改情况说明。24家检测机构补测结果均为满意。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本次能力验证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后,向市质量技监局报送了能力验证报告,市质量技监局组织专家组对本活动项目进行了验收。

  三、能力验证结果分析

  在实施本次能力验证计划时,为了能准确了解检测机构仪器设备、技术能力等状况,对测试方法、检测结果、上报时间等作了统一要求,具体操作要求以“作业指导书"的形式同盲样一起发放到各个检测机构。

  统计结果显示:

  1.本次能力验证中,各检测机构日常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中嗜肺军团菌检测的方法以GB/T 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附录B和DB31/405-201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附录E居多,所占比例为97.8%。从检测方法血清分型结果来看,参加检测机构采用的绝大部分检测方法均是成熟可靠的。

  2.经分析,检测机构初测结果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1)存在样本处理不规范,尤其是在标本的洗脱和样本的酸碱处理,造成目标菌量的大量减少,导致不能检测到目标细菌;(2)未选择合适的培养基,不能有效抑制干扰细菌;(3)缺少标准菌株,不能有效做好诊断血清的质控,诊断血清存在嗜肺军团菌抗原交叉;(4)未能在选择性平板上挑取足够的菌落,导致在两种军团菌的样品中未检测到目标嗜肺军团菌;(5)人员尚缺少实践,技术上不熟练。检测机构平时应做好检测试剂的储备和质控;多挑取可疑菌落,减少漏检的可能性;加强标准学习和人员的有效培训。

  四、处理意见

  根据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取得满意结果(含补测)的单位在2014年接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评审时,可以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试验考核。

  2.初测结果不满意或可疑的单位还需进一步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纠正措施,以确保今后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并需保存整改过程记录和整改完成的见证材料,以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查。

以上内容节选自上海。全文见:http://www.shzj.gov.cn/art/2014/1/26/art_21541_14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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